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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卫生系统医疗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改革内部分配机制,彻底切断科室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奖金分配的关系。各单位从2005年10月起暂停奖金发放,待我局出台“深圳市卫生系统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后,各单位实行按支出提取奖金总额的办法以及实行医务人员奖金与工作量、工作质量、医德医风和社会效益等考核结果挂钩的办法进行发放,医务人员绩效收入决不能以患者多交费用作为代价。
  (三)继续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严格执行中标药品零售作价办法,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价的好处大部分让利于患者。
  (四)倡导医疗服务应用适宜技术,研究制订“深圳市医疗服务适宜技术应用指南”,对每一病种的检查和用药作出规范。引导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要加大对各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和收费行为监督检查的力度,防止大处方、滥检查行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
  四、完善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监督检查机制
  各单位在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同时,要重视外部监督。要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接待制度,完善投诉接待机制,认真受理和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提高信访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对群众的投诉、反映和询问要热情接待,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要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设立群众举报箱、意见簿,公布举报电话。各单位在接访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错必纠,取信于民,决不能敷衍了事,或激化矛盾,要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部位和重点科室要加大检查力度;检查结束后,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五、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制度
  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工作部署,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必须纳入卫生系统“责任风暴”管理体系,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医疗服务收费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加强收费管理工作作为行风建设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院长、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对收费管理工作逐级负责的制度,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人,形成闭合、无缝的责任链条,环环相扣,互不交叉。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多收费乱收费个案涉及金额1万元以上的直接责任人将给予开除公职的处理,同时要严肃追究重要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坚决落实责任“买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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