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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深圳市卫生局委员会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强卫生行风建设,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认真贯彻卫生部、广东省和深圳市纪委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精神,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按照《2007年深圳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卫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全力推进卫生行风建设。
  1.促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升职业道德素质。加强我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卫生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党组关于加强卫生系统政治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筹建成立我市卫生系统政治思想工作促进会,组织召开一次深圳市卫生系统政治思想工作会议,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市卫生系统政治思想工作。倡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倡导、构建和营造融洽和谐的医医关系。
  2.抓住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继续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医院管理年”活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查摆收受“红包”、乱收费、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科室承包、“小金库”、刊播违规广告等不正之风,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切实解决好“看病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诚信为患者服务的良好风尚。
  3.局机关继续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暂行规定》,以“深圳市卫生网”等为主要载体做好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将机关职责、卫生法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接受行政监察电子监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利用市公共行政服务大厅卫生局窗口,向社会发布卫生许可证审批的条件、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并耐心解答咨询者的其它问题。市卫生局办公楼内安装电子滚动屏幕和公示板,自觉接受监督,改进工作。
  4.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工作。按照《深圳市卫生系统院务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要求,坚持和推动各医疗卫生单位全面执行院务公开。同时督导各单位做好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门诊及住院执业医师信息、医疗服务流程以及人事制度改革等事项的公开工作,推进“阳光工程”。
  5.严格规范医疗收费。一是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广东省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卫生系统医疗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圳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收费管理的意见》规定的要求,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防止和杜绝多收费、乱收费现象。二是重点建立责任制度,落实责任“买单制”。以“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我市医疗质量评估规定的要求为标准,严禁自立项目、扩大范围、分解项目和自行调整收费标准、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等多收费乱收费行为。三是注意发现、总结各单位在实践工作中规范医疗收费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在全系统推广。通过规范医疗收费,从机制上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6.加强卫生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大家谈”、“健康卫士的风采”等为主题的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活动以及“廉政文化进医院到科室”专栏等多种形式,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患者至上的服务观念,促进卫生廉政文化建设 “三注重三增强”,即注重廉政理念教育,增强卫生廉政文化建设的感召力;注重管理制度建设,增强卫生廉政文化建设的约束力;注重活动载体创新,增强卫生廉政文化建设的凝聚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在全行业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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