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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2006-2010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7、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

  鼓励扶持企业进行以生猪屠宰、肉类分割、副产品加工、综合利用、肉制品深加工为主,实施种猪繁育、生猪养殖和饲料加工等多元化发展,指导企业积极创建自有品牌和知名品牌,做大做强,实现外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生猪屠宰加工秩序的整治力度。按照食品放心工程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重点针对城乡结合部和生猪屠宰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大打击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管理相结合,日常执法与集中打击相结合,在抓好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节假日肉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依法取缔私屠滥宰,依法打击制售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二)深入推进定点屠宰分级达标。强制推行《生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促进屠宰(厂)场加工、肉食品检验、污水处理等设施的“三改造”,促使屠宰(厂)场在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上都有提高,达到国家行业标准的等级要求。

  (三)充分发挥市场和行政机制作用,压缩定点屠宰(厂)场。将科学规划、市场筛选、法规监管有机结合,解决原有定点多、规模小、卫生差、管理乱等问题,逐步关闭手工屠宰(厂)场。

  (四)建立质量检测机构,加强自检工作,保证定点屠宰(厂)场加工环节肉品质量。各定点屠宰(厂)场必须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专、兼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进行屠宰过程同步检验;三级以上定点屠宰(厂)场要设置肉类卫生安全指标实验室,对出厂肉品进行检测;没有能力开展实验室检测的三级以下定点屠宰(厂)场由商务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巡检。

  (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各定点屠宰(厂)场要努力加强企业技术进步,积极引进先进肉制品加工技术和生产设备,开展产品深加工,改变产品结构,利用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手段,扩大产品市场。商务主管部门在项目资金、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指导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商标注册,自主创立品牌,增强竞争能力。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生猪屠宰和肉食品管理的机构,充实执法人员;落实生猪屠宰管理及执法工作所需经费,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搞好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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