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2006-2010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攀办发〔200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攀枝花市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2006-2010年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二○○六年二月七日
攀枝花市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2006-2010年发展规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及《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的要求,攀枝花市结合生猪屠宰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全市生猪屠宰管理现状
自国务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
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在市、县(区)分别成立了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市长、县长(区长)担任,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经过阶段性的集中和专项整治,基本规范了生猪屠宰秩序,生猪定点屠宰取得较好效果,鲜肉品质量明显提高,生猪和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现象已得到根本遏制,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增强,基本扭转无序屠宰局面,已走上依法监管、有序发展的轨道。目前,全市共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45个,覆盖了所有城区和部分乡镇。其中,按照四川省分级达标验收标准和要求,全市达到三级屠宰(厂)场3个,达到四级屠宰(厂)场10个,验收合格屠宰(厂)场33个,年屠宰量40万头,鲜猪肉品均在全市范围内鲜销。
由于我市的地理条件和历史遗留问题等诸多原因,存在着定点屠宰(厂)场设立过多,布局不合理,各屠宰(厂)场宰杀量小,机械化程度低,大部分屠宰(厂)场设施简陋、地势狭窄、卫生条件差,私屠滥宰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均与我市经济发展、消费需要以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要求有较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