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扎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2005〕0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扎实做好节日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
5月份以来,全市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相对严峻。尤其是“5?12”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和“8?2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影响恶劣,教训极为深刻。
国庆节即将来临,“十一”黄金周长假期间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为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真正做到安全管理“够威、够硬、够严、够细”,要采取铁腕措施,永不言胜、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始终把“安全”二字摆在最为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区、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节前的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亲自作出部署,层层落实节日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二、迅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加强整改
各区政府、各部门要在结合全市安全隐患督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开展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要聘请专业人员参与检查,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前段时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到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检查要有详细的纪录,并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严防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挂牌督办,整改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复产或复业,无法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相关部门要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并予以彻底关闭取缔。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要落实专人监控,确保不发生事故。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公安消防、旅游、文化、贸工等部门要针对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公共文化设施、网吧、书城、大型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凡是存在严重消防和其它安全隐患的,在未彻底消除隐患之前停止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