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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经济委员会关于2004年度典当行年审情况的报告

  2、有轻微问题的典当行(2家)

  武汉市怡生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汉阳典当行。

  这2家典当行主要是财务账面的处理问题。

  3、有一般问题的典当行(4家)

  武汉华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君安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五洲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同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这4家典当行主要是经营不规范、高管人员变更没有向监管部门备案和月报表上报不及时等问题。

  4、有较大问题的典当行(1家)

  武汉市冠旗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问题:

  (1)2004年向股东分配股利112.89万元,没有股东会决议,分配依据不足,且账务处理错误;

  (2)房地产典当过程中有不符合《典当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42141108及42141109两张房地产当票,月费率为4.5%,超过了规定的3%的费率标准;

  (3)3月25日贴出告示擅自关门停业,没有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处理及整改情况

  我委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典当行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典当行限期进行整改,各典当行接到市经委的整改通知书后,大部分已进行了整改。

  同盈典当行在2003年度年审中,被发现“股权结构与申报设立时不相符,在未向监管部门申报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了股权结构”的问题。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03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鄂商建[2004]7号)要求及《典当行年审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我委已责令同盈典当行对年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目前,同盈典当行已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重组,重组后的股东变更情况另向省商务厅报告。

  (三)武汉市裕发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年审情况

  武汉市裕发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在这次年审中,没有遵循鄂商建[2005]12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到指定的具有法定资格的湖北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因此,利安达公司也没有向武汉市裕发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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