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紧急通知
(吉安委明电[2006]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照省政府12月1日和12月16日两次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各地、各部门集中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1月13日,省政府举行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王珉省长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11.13”、“12.15”等事故教训,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春节前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按照王珉省长的讲话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紧急通知如下:
一、狠抓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等措施的落实。要严格按照国办紧急通知和特别规定要求,认真组织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对省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关闭的煤矿,各级地方政府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关闭,有关部门要吊销证照、切断电源、停供火工品、遣散人员,彻底关闭井口,防止死灰复燃。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坚决制止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同时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
二、认真组织开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专项检查和整治。重点是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落实、查人员培训、查应急救援。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监管责任,对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逐户进行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并跟踪监督检查,确保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大对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没有按期提出申请和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进行关闭。继续抓好非煤矿山特别是井工开采矿山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搞好露天开采的季节性生产企业春季恢复生产前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
四、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的安全监管。要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运等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坚决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厂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民用爆炸品的行为,加强防火、防盗、防爆工作,严格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出入库和流向登记制度,严禁库房超储,对关闭或停产企业存留的药料、成品、半成品要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