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5年3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5年3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赣劳社培[2004]8号)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大型企业集团:
  现将《江西省5年3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做好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选拔、使用以及人才社会保障工作。

  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江西省5年3万新技师培养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省人才工作会议和劳动保障部《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省劳动保障厅决定从2004年到2008年的五年内,在全省开展“5年3万新技师培养计划”。
  一、目标任务
  (一)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为指导,适应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从2004年至2008年的五年内,在制造业、服务业及有关行业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中,实施3万新技师(包括技师、高级技师和其他高等级职业资格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以此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并带动各类高、中、初级技能人员梯次发展,逐步形成“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使用的激励机制。其中,2004年培养3000名新技师,2005年开始逐年扩大技师培养规模,到2008年,全省技师在目前基础上增加1倍,达到6万人。
  二、工作措施
  (二)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在全省创办1-2所技师学院,各设区市和有关行业要依托有条件的企业和院校建立1-2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动高级技工学校和其它职业院校改革,完善教学方法,突出专业技能训练,强化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内容的培训,采取校企合作、定单培养等方式,积极开展后备青年技师的培养工作。技师学院的毕(结)业生通过有关考核鉴定,可直接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可承担技师班的招生和培训任务。
  (三)鼓励各类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开展技能提升和岗位培训,做到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指导企业开展技师培训,建立高技能人才业务进修和培训制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他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水平。企业可在关键岗位、工序设立首席职位,发挥技师的技能领头人作用。行业组织和企业集团要结合行业企业发展,制定技师培养规划,总结技师成长规律,推广技师培养经验,逐步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改革技师考评办法,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加快推进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单位聘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能力评价和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技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2004年首先在车工、维修电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焊工、汽车维修工、中式烹调师等7个职业开展技师社会化考评试点工作,以后逐步扩大技师社会化考评的职业(工种范围。改进传统技师考评方式,调整考试考核内容,组建考评专家库,完善技师考评工作程序。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