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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经济市建设的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在2005年要出台一部以上鼓励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生态经济建设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时要包含生态经济市建设的执行情况。

  (三)科技人才支撑保障体系

  把推动科技自主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把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结构调整和转移增长方式的重要环节。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垃,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科技投资体制。市科技局围绕“突出一个中心、把握两条主线、打造三大支撑体系、构筑四大创新平台”的工作思路,加快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的技术研究和开发,积极推广科技成果在生态经济/循环经济领域的运用,促进全市科技资源向生态经济的聚集。同时,按照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的标准,积极向省和国家申报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大力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市人事局、科技局组织实施生态经济市“万人”科技培训计划。

  (四)资金投入支撑保障体系

  市财政从2005年开始,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生态经济市建设项目,并逐年有所递增。生态经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度资金预算。规划及评审、考核和奖励、重要会议的经费专项申报并优先安排。

  各区市县的资金预算要向生态经济建设项目倾斜,安排适当比例专门用于扶持生态经济建设的示范性项目、解决工作经费。

  市政府和各区市县征收的排污费,应当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从2005年开始优先用于生态经济建设的示范性项目。

  (五)检查考核支撑保障体系

  市统计局要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可持续发展统计工作,探索建立贵阳市“绿色GDP”统计指标考核体系,并加大国民经济核算力度,以确保GDP核算的基础数据准确可靠。市经贸委和统计局要逐步建立单位GDP能耗、水耗的调查统计制度。

  市生态办、科技局、环保局要研究并制定生态经济市、生态经济区市县、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的考核指标。

  各区市县、市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建立生态经济市建设领导负责制,任期目标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建设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年度目标,纳入年度考核。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采取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奖惩制度;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及经验交流,并开展阶段性的评比、验收工作。

  加快生态经济市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05年是加快生态经济市建设的起步之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行动,带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投入,使生态经济市建设的宏伟目标如期实现,以和谐、富裕、美丽的贵阳证明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智慧,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

  附件1
  贵阳生态经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袁 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陈 坚(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陈 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赵英民(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胡祖才(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罗筑云(市政府副市长)

        李 忠(市政府副市长)

        蒋星恒(市政府副市长)

        陈鲁西(市政府市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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