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古叙矿区主要矿段实施勘建采一体化开发,开工建设石屏一矿、岔角滩、箭竹坪、石屏二矿(象顶)、龙山、瓦窑坪、观文、白沙等8个骨干煤矿,设计生产能力585万吨/年,其它煤矿技改扩能新增生产能力200万吨/年以上。到2010年,古叙矿区各类煤矿新增原煤生产能力达到800万吨/年以上.整个矿区原煤生产能力达到1200万吨/年。
  泸县力争保持现有煤炭产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发展煤炭深加工、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业项目。
  三、加快全市煤炭开发的工作重点
  (一)强化规划和管理,完善煤炭资源开发监管体系
  煤炭开发规划和资源管理工作要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市发改委负责向国家、省发改委汇报,完成古叙矿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审批;同时要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会同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在国家大型煤炭基地规划基础上,编制完成全市“十一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市发改委、市经委在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煤炭生产开发规划时、必须取得市国土资源局的意见,并作为批准规划的重要依据。市国土资源局在编制上报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矿业权设置、招拍挂方案时,必须取得市发改委、市经委意见,并 在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中,把“十一五”期间煤矿开发建设项目用地纳入规划,确保大中型煤矿开发建设用地需要;“十一五”期间矿区规模开发涉及的电源、公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由各县作好规划和衔接,市经委、市交通局、泸州电业局负责协调。
  保障矿区井田的科学划分和合理开发,严禁将国家规划区内大中型矿产地划整为零、分割设置矿权,对已取得相关手续而不能按规定履行资源勘探或开发义务的,依法收回探矿权和采矿权,坚决制止“圈而不探、占而不采”的做法,形成有利于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煤炭开发秩序。市经委要会同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研究制定我市煤矿开发实施准入制的具体办法,提出小煤矿整顿、改造和提高的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泸县、叙永、古蔺三个产煤县政府要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职责,并充实和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力量,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煤炭资源保护和生产开发管理。
  (二)推进煤炭工业结构调整,引进和依靠大型煤业集团加快矿区开发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组建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市级各职能部门,叙永、古蔺两县政府要大力支持和强化服务,帮助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在我市实施煤电路化港综合开发,加快大中型煤矿建设。积极协调,跟踪服务,确保石屏-矿、沈家山矿尽快开工。石屏一矿开工建设涉及的土地手续,由国土资源部门尽快协助办理,矿权手续按省委、省政府已明确的申请审批取得方式办理。市经委要会同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修订完善省电煤供应应急预案,制订泸州电厂2007年供煤应急预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