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式密集型烤房(5间以上),容量达到10亩的每间补贴材料费2000元;容量20亩以上的,每间补贴材料费4000元。并配套专用炉桥、大口径螺旋火管和专用风机一台。
其它类型的标准化烤房,5间以上容量10亩的烤房群,每间补助1500元,集群式送火管。分散的容量10亩的标准化烤房每间补助800元。
(五)物资组织及资金保证
烤烟生产所需各种物资均由烟草公司统一组织供应。烟农购买烤烟生产物资资金不足部份,由烟农直接向银行贷款和结算,贷款利息由县烟草公司和县财政各承担3个月。金融部门对烟农购买物资所需贷款提供必要保证。
(六)坚持计划种植合同收购
严格执行烟农种烟申报和资格审查制度,坚持计划种植,严格按合同收购。对未签订合同的烟农,不享受各项产前投入补贴和优惠政策,其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七)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和政策
烟草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烟叶收购价格和政策实行全等级收购。坚决制止价外补贴和加价收购,禁止以奖励等形式变相提高烟叶价格。收购中及时兑付烟叶收购款,严禁打白条。
(八)继续执行省政府有关烟叶生产的扶持政策
(九)烟煤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和办法参照2005年标准执行。
(十)烤烟生产组织奖
逐级下达烤烟生产目标任务,组织健全各级抓烟班子和专业队伍,根据工作业绩实行目标考核奖励。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每担上中等烟提取生产发展组织奖10元;完成目标任务80%以上的,按实际收购烟叶比例兑现,完成80%以下不予奖励(具体考核办法由两县自行制定,奖惩到人)。
(十一)技术培训费
以实际收购烟叶数量为准,每担烟培训费1.5元,由各县统筹安排,乡镇和烟站各使用50%。
(十二)建立烤烟风险保障机制
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绝收的,由烟草公司给予适当补助。
四、生产措施
(一)优化区域布局、实行合理轮作、保护基本烟田
按照《泸州优质烤烟可持续发展规划》要求,烟区向最适宜区和适宜区转移,2006年烟区轮作面积达到90%以上,认真规划、落实和保护好基本烟田。
(二)全面落实2006年烤烟种植面积
作好政策宣传、搞好技术服务,全面落实市上下达2006年烤烟种植面积。两县要根据本地实际,搞好规划、用好田好土种烟,充分预测烟叶生产风险,确保目标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