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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烤烟工作的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烤烟工作的意见
(泸市府发〔2006〕9号)


叙永县、古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2006年泸州烤烟生产,实现全年烟叶生产目标,特提出2006年全市烤烟生产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定规模、稳定政策、提高质量、加强基础”的烟叶工作指导方针,把“两个稳定”放在烟叶工作首要位置,把解决烟叶“三农”问题和“服务工厂、服务品牌”作为烟叶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推进基本烟田规划和建设工作,建立以烟为主耕作制度,改善烟叶生态环境,加大生产基础投入,加大烟农技术培训力度,培育新型烟农队伍,强化质量意识和客户服务意识,创新烟叶生产经营管理手段,实现烟叶生产标准化、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实现泸州烤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市烤烟种植面积17万亩,收购40万担,力争45万担,其中古蔺种植8万亩,19万担,叙永9万亩,21万担,上等烟比例25%,上中等烟比例85%,收购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收购合格率达到80%。
  三、烤烟生产扶持和奖励政策
  2006年全市烤烟生产扶持和奖励政策的总体原则是:围绕《泸州优质烟叶可持续发展规划》,保持全市烤烟生产扶持和奖励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一)物资及育苗
  烤烟种子、绿肥种子、营养袋、苗床土壤消毒剂、育苗的地膜、漂浮育苗或托盘育苗的基质、漂盘、化学抑芽剂等由烟草公司无偿提供。实行育苗商品化,漂浮育苗集中20个标准厢以上的,烟草公司每厢补助40元。
  (二)烟草专用肥继续实行限价供应
  烟农购买烟草配套肥(价值200元以上)每亩限价110元,超出部分由县财政和市烟草公司各承担50%。肥料配方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进行。
  (三)地膜烟
  地膜由烟草公司统一组织供应,烟农种植地膜烟实行挂帐投入,领膜而未种植地膜烟的每亩收回现金50元。
  (四)新建烤房补贴
  新建烤房实行申报制,按标准规范建设当年投入使用的,实行分类补贴:分散修建容量10亩以上的密集型烤房,每间补助1000元;容量20亩的标准化烤房每间补助2000元,大口径螺旋火管和专用风机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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