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渡口、渡船(经营性渡口渡航)以及从事非法载客的其他船舶,重点是区、镇渡口、渡船和从事非法载客的渔船、农用船等非运输船舶。
五、整治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具体负责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必须相应设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好这次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辖区水域安全。
组 长:潘世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阮跃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林金平 市交通委副书记、副主任
郭景宗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宏生 厦门海事局副局长
傅新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汪金铭 市委宣传部处长
赵晓武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林世超 市旅游局副局长
各成员单位指派一位处级干部担任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办公室主任:叶大兴 市交通委安监处处长
办公室副主任:谭维旭 市交通委水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联络员:何天来 市交通委水路运输管理科长
六、整治时段
自2005年10月10日起至2007年9月30日止。
七、整治步骤
为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本次活动共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㈠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时间:从现在起至11月30日止)。
主要任务:层层动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手段如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本次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营造氛围,为专项整治活动奠定基础。
㈡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时间:2005年11月30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
主要任务:对本市辖区内的渡口、渡船现状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要求全面、准确、彻底,于2006年1月5日前报市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