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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渡口、渡船(经营性渡口渡航)以及从事非法载客的其他船舶,重点是区、镇渡口、渡船和从事非法载客的渔船、农用船等非运输船舶。

  五、整治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具体负责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必须相应设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好这次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辖区水域安全。

  组 长:潘世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阮跃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林金平 市交通委副书记、副主任

      郭景宗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宏生 厦门海事局副局长

      傅新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汪金铭 市委宣传部处长

      赵晓武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林世超 市旅游局副局长

  各成员单位指派一位处级干部担任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办公室主任:叶大兴 市交通委安监处处长

  办公室副主任:谭维旭 市交通委水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联络员:何天来 市交通委水路运输管理科长

  六、整治时段

  自2005年10月10日起至2007年9月30日止。

  七、整治步骤

  为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本次活动共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㈠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时间:从现在起至11月30日止)。

  主要任务:层层动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手段如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本次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营造氛围,为专项整治活动奠定基础。

  ㈡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时间:2005年11月30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

  主要任务:对本市辖区内的渡口、渡船现状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要求全面、准确、彻底,于2006年1月5日前报市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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