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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积极参与维稳工作的意见


  (一)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任务,主要包括:

  1、代理有关敏感案件。

  敏感案件是指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和敏感民事、行政案件。其范围包括:(1)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2)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大的刑事、民事案件;(3)涉及政治、经济体制变革,影响深远的案件;(4)群体性的、易于引发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案件,如因征地补偿、房屋拆迁、企业关停并转、职工下岗安置、非法集资、军转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再就业、基层政权民主选举、拖欠工程款、劳动报酬而引发的纠纷等;(5)领导机关批办的重大案件。

  2、参与信访工作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任务是:(1)按有关要求接访,为上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上访群众循法律渠道解决问题;(2)接受信访部门的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建议;(3)对上访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无理上访户的息访工作;(4)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上访者,引导其按规定程序申请援助。

  3、配合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要通过律师参与政府行政事务,促进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一是公职律师要积极参与涉及社会稳定工作;二是组建政府顾问团,为政府提供优质免费的法律服务。其职责包括: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受政府指派对所辖区域内发生的有一定影响的涉法事件,进行调查或者协调处理;进行法制宣传等。

  4、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律师要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代理,使更多涉及贫、弱者的矛盾纷争纳入法律调整的轨道,努力防止矛盾激化和违法犯罪的发生。对群体性纠纷要适当拓宽援助范围,要特事特办,快接快办,尽量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要认真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保障依法从重从快惩治严重刑事犯罪。

  (二)律师参与维稳工作要求

  广大律师必须时候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政治敏感性,以高度的热情和社会责任感投入到维稳工作中去。要从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意见;要主动沟通、协调所在地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化解矛盾或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解决纠纷。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信访、法律援助方面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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