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立足长效管理。要坚持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硬件建设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综合管理相结合,积极营造优美整洁的小街巷容貌秩序,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搞好宣传发动。小街巷整治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起来,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对脏、乱、差等丑恶现象要公开曝光。
(四)坚持分工负责。各区政府是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全市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服从所在区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协调,大胆管理。卫生、城管、工商、建设、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除积极完成自身直接承担的建设和管理任务以外,还要指导、协调、督促各区和办事处完成整治任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配合,积极协调,要建立健全整治工作例会制度,加强日常调度,加快整治进度,提高整治质量。
(五)强化检查考核。市创建办将组织对小街巷的整治进行验收,并对长效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验收和检查根据通知中的整治标准和评分办法进行打分和评出等次。检查验收情况规范存档,定期编发整治成果简报,并作为年终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据。整治活动结束后,市政府将按照检查验收的结果对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对完成情况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能完成整治任务、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六)实行包挂制度。2005年实行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包干挂钩道路市容环境卫生制度,效果良好,2006年至2007年将继续实施包挂制度,并进一步把小街巷的整治和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纳入包干挂钩的范围。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在2005年包挂道路的基础上,再分别包挂若干条小街巷的整治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单位包挂小街巷分工见附件)。各包挂单位要按照徐创发〔2005〕5号、6号文件和本通知的精神,协助、指导、督促街道办事处或其它相关单位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做好包挂道路、街巷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整治工作。市包挂工作考核协调小组将继续按照考核标准对各挂钩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对各包挂单
完成任务情况进行通报,并按得分高低对包挂单位和管理单位进行排名;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年终进行总评,向社会公布评比结果并作为万人评议机关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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