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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创建办关于开展小街巷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

  (21)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危害现象。
  标准分10分,每平方米绿地(含绿篱)或每株乔木有明显病虫害危害,扣2分。
  (二)包挂街巷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徐创发〔2005〕6号文件精神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万人评议机关”的依据之一。
  (三)市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责和任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万人评议机关”的依据之一。
  街巷整治验收由各区提出申请,市创建办统一组织。所有检查项目扣完标准分为止,不再追加扣分。检查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80-95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和合格等次以实际分计算,8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以0分计算)。未按整治时间完成、推迟时间申请验收的,扣5分。集中整治完成之后,还将对验收合格的街巷长效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各街巷年终得分以各次检查的加权平均分计算;各区和办事处的得分以各街巷的加权平均分计算。
  六、整治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元月下旬。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6年2月至7月。
  2月至5月:拆除违章建(构)筑物;新建、维修各类市政、环卫、园林设施;拆除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设施;粉刷、维修沿街建筑物和围墙;彻底清理积存垃圾;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道路保洁、公厕等环卫设施和园林绿化管理等长效管理制度。
  6月至7月:规范户外广告、门头字号;清理出店经营、占道摊点、乱堆乱放、乱停乱放、
  扯乱挂、乱写乱画等影响市容的违规现象;规范批准设置的摊点群并实施长效管理。
  (三)道路建设维修阶段:2006年2月至10月
  (四)整治验收阶段:2006年9月至10月。
  由市创建办牵头,市市容局、市政局、园林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逐条街巷进行验收。
  (五)长效管理考核阶段:2006年10月至12月。
  市市容局、市政局、园林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区的小街巷进行考核打分,年终计入城市管理考核分。
  七、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区和街道办事处要充分重视小街巷整治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分类梳理问题,成立整治机构,落实整治责任,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进度,严格按照卫生城创建标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和整治技术标准的通知》(徐创办发〔2004〕6号)等文件要求,确保整治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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