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加快监所布局调整和增容扩建进度,进一步优化监所发展环境。“十一五”期间,我省监狱系统按照16万的关押容量进行建设,实现蕉岭监狱、坪石监狱的整体建设和搬迁,实现女子监狱等20所监狱的改、扩建。按关押3500人规模,新建病犯监狱。并根据押犯增加具体情况,拟在粤东片新建一所省管监狱,在广州市新建一所市管监狱。劳教系统按照5万人的收容量进行规划建设,劳教所通过局部调整,形成三水片劳教规模区,建成全国示范劳教场所基地。合理布局市属劳教所。
15.改革和完善刑罚执行体制,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及推广工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社会参与、司法为主”的总体思路,2006年全面启动广州、深圳、江门、湛江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7年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坚持依法矫正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的有效方法,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专门机关管理与社会化运作相结合,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倡导民间机构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开展工作。对城市社区和农村村镇社区矫正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力争2008年在全省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工作。
16.坚持在从严治警中体现从优待警,重点抓好:一是建立起监所干警职工干事创业的平台;二是不断改善干警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三是为干警专业化和素质、能力的培训、提高创造条件和提供渠道;四是向一线干警职工倾斜,促进岗位成才和重用岗位成才;五是争取职业保险等待遇的落实。
(二)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创新发展法学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17.总结“四五”普法经验,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程度,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和实践能力,大力营造文明法制环境。继续围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深入宣传弘扬
宪法,加强宣传与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围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等可持续发展,加强能源、环保、安全、信息等法律宣传;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业、水利、国土、计划生育、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维权等法律宣传;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管理等法律宣传;围绕市场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经济、金融、财税、知识产权等法律宣传。
18.加强国家公务员、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依据司法部、中宣部、
人事部颁布的《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实施领导干部任前学法考试,分期分批对公务员进行学法用法培训和考核。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职能,通过建立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基地、开设法制教育课、设置法制副校长等形式,深入开展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9.抓好城市居民、农村村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城市普法重点是深化法律进社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农村普法紧紧抓住“三农”问题,突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主线;教育进城务工人员依法维权。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村、依法治镇、依法治市及依法治省工作,为构建和谐广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0.加强法学教育基地建设,做好全省法律院校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按照“立足司法、面向社会”的办学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实行开放式办学模式,力争2008年通过大专办学评估;2010年力求达到全国一流的司法警官院校的水准,成为省级重点高等职业院校。把学院建设成为广东司法行政系统的人才培养基地、广东司法行政干警素质的提升基地和广东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研究基地。做大做强省电大法律分校,继续发展监所的电大分校教学点或学习点,提高教学服务水平。积极发展以监所干警为重点的本科以上学历教育,培养适应我省监所工作发展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