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十一五”期间,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将面临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和平、发展、合作仍是当今世界的潮流,改革、发展、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现阶段主要历史任务,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是广东当前的根本任务。我省司法行政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设和谐广东,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迎来了创新发展的黄金时期。同时,改革进入关键期,政治体制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正稳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应变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将面临挑战;广东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特殊时期,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加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化轨道,以及多元化的利益格局正在形成,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将经受严峻考验。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8.十一五”时期,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首任,紧紧围绕广东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的总目标,坚持贯彻落实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六个新发展”总思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与广东科学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职能保障作用,为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服务。
9.“十一五”期间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继续推进和全面实现“六个新发展”:推进监狱体制和劳教制度改革,加快监所布局和结构调整步伐,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和全面推广工作,在提高改造、挽救和矫正质量上实现新发展;推动“五五”普法,深化依法治理,发展法学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在促进广东建设法治社会上实现新发展;创新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在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建设和谐广东上实现新发展;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做大做强律师业,提高公证公信力,做实法律援助,严格司法考试管理,规范司法鉴定与仲裁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促进法律正确实施、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上实现新发展;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履行职能能力,提高工作水平,在夯实司法行政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上实现新发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勤勉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服务为民上实现新发展。
10.“十一五”期间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创新发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自主创新,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扎扎实实推进我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升水平和持续发展。
--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首任。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稳定第一责任。自觉地把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司法行政的工作重心,积极主动履行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把维护好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宗旨意识。促进建立健全全民共享现代化成果的社会发展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推进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