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粤司[2006]27号)
各市、县(区)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律师协会,全省各监狱、劳教所,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广东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今年1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讨论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司法厅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构建和谐广东的能力,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深化改革,加快创新发展,是时代赋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任。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回顾与展望
1.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广东营造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法制环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司法行政的形象和地位得到明显提升,“十五”计划确定的奋斗目标提前实现。
2.监狱、劳教场所执法水平显著提高,改造矫治秩序持续稳定。全省监所经受住了非典和洪水灾害的挑战,监狱连续5年没有跑掉一名罪犯,劳教所连续3年实现零脱逃率。监狱工作“三化”建设初见成效,劳教办特色进一步深化。监狱、劳教场所“禁毒03工程”进展顺利。“法轮功”罪犯、劳教人员转化攻坚工作收效显著,场所艾滋病防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监所布局调整和增容扩建工作有序进行。
3.“四五”普法计划顺利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广泛深入开展 “法律进社区”、“民主法制示范村”、“法律进万家”、“法律三下乡”等活动。法学教育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升格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层次和质量明显提高。
4.法律服务领域得到拓展,服务秩序得到规范,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律师法律服务在新型服务产业中的地位有所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在摸索中逐步发展。公职律师制度在全省推开,机构编制基本到位。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稳步进行。公证工作在改革中得到拓展和规范,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拓展,有效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稳步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进展顺利,各类司法鉴定机构逐步建立。司法行政法制建设得到新的加强。
5.司法行政基础不断夯实,基层职能作用日益得到发挥。司法所实现“立户定编”,职能发挥较为充分,规范化建设全面展开。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完善规范,大调解格局初步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有了新的进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经启动。
6.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强,队伍进一步壮大,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坚持以建设高素质的干警队伍为目标。加强了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的建设;制定了《厅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监狱劳教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十项规章制度;拓宽引进人才渠道,壮大了人才队伍,改善了人才结构;抓基本素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加强;全系统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组建了“广东司法警官艺术团”。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反腐倡廉工作得到加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