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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林业工作的意见

  3.做好确权发证工作。发放林权证是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绿化成果、推进林业管理法制化、林木经营商品化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要把确权发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加大人员和资金投入力度,林业、土地、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退耕还林工程发证率达到100%、其他工程造林达到85%以上的目标。要加强对林权证的管理,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林权证发放工作,严防违规操作。
  4.加强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要把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管理经费、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等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出台自然保护区建设意见,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监测、森林公安机构,加强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保护湿地和自然保护区资源。要合理开发利用自然保护区资源,抢抓国家六大工程建设的机遇,积极争取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
  5.积极做好飞播、飞防工作。加强“双飞”工作的安全管理,做好“双飞”作业设计、资金项目争取、飞机调用、种子购运及人员组织等工作,完成飞播造林3万亩、飞机防治病虫害10万亩。
  (七)抓好义务植树和领导办绿化点工作。
  市、县两级都要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加强对义务植树基地的管理。今年要把凤凰山义务植树基地作为重点,各单位都要不折不扣完成义务植树任务。认真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依法征收绿化费,使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逐步实现义务植树的社会化、法定化、制度化。大力开展“造纪念林”、“植纪念树”、“绿地认养”、“绿地冠名”活动,创新义务植树活动形式。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办好领导绿化点,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凡义务植树尽责率达不到要求的,不能被评为年度林业工作先进单位。
  (八)抓好科教兴林工作。
  进一步健全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继续抓好送科技下乡服务活动,积极推广林果新品种、新技术和造林新模式。继续抓好长垣亿隆等5个省、市级科技示范园区管理,抓好2个市级科技兴林示范乡、12个县级科技兴林示范村建设;争取新建1个省级科技示范园区,新建6个市级科技示范园区,引进林果新品种5个以上。加强基层林业干部的新技术培训,提高应对新时期林业发展的能力。坚持科技与林业生态工程规划、设计、施工三同步,提高林业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
  三、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目标管理。各县(市)、区都要成立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林业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大力开展林业效能监察活动,严格奖惩,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不能通过省市验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认真落实林业政策,加大对林业的投入,拓宽投资渠道。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户小额贷款,调动农民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财政、发改委、交通、公路、水利、农业、土地等部门也要积极支持林业发展。各级林业部门要注重搞好协调服务工作,加强对造林质量的监管和指导。
  (二)强抓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抓住国家加快林业发展、加大林业投入的机遇,积极争取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山区防护林、防沙治沙、名优经济林建设、平原绿化等上级林业专项资金、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以国有林场、苗圃、非公有制林业建设为主的林业贴息贷款资金,以太行山绿化为主的国债资金等。建立新乡林业项目库,搞好项目推介、招商活动,确保2006年上级对我市的各项林业投资有新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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