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局2005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建发〔2005〕4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工)局(处),机关各处室、局属各执法单位:
为做好2005年建设法制工作,为城乡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徐州市建设局2005年法制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徐州市建设局2005年法制工作要点
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法制建设十分重要的一年。党的十六大把法制建设提升到了政治文明的高度,纳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颁布,给建设法制工作带来了艰巨繁重的任务,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振奋精神,与时俱进,扎实做好2005年的建设法制工作。
2005年建设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中心工作,加快制度机制创新,全面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开创我市建设法制工作新局面。
2005年建设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地方性建设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制度更加健全,适应市场发展和监管的实际需要,符合以人为本的要求。
--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得到进一步正确实施。违法行为能及时依法纠正和处罚;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初步完善,监管效能得到提高。
--法制宣传、培训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普法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水平逐步提高。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得到贯彻落实;实施行政许可的各项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