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对服务外包专业园区的扶持。鼓励各种社会资金参与服务外包园区建设,凡在哈大齐工业走廊大庆项目区内辟建专业园区的,享受《黑龙江省关于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政策》(黑政发〔2005〕30号文件)并认真执行《大庆市加快园区化工业发展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
(六)积极创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区。鼓励支持大庆高新区软件园、服务外包产业园、黑龙江软件园和石油石化工程技术服务园等现有服务外包专业园区,按照国际标准提升产业能级,争取设立为国家级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区。
三、加大扶持力度,做大做强企业规模
(七)降低企业进驻门槛。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给予前置审批和工商登记的便利。对于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工商部门将根据企业申请,直接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服务外包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前置审批的,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在企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工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服务外包的相关内容,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外包业务。
(八)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对争取到的国家服务外包产业扶持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匹配;对通过租赁办公用房形式入驻服务外包园区的新建企业,给予一定的房屋租金补贴;对申请服务标准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定的认证费用补贴;对规模较大、就业人员较多的劳动密集型服务外包企业创办初期,在员工培训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九)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服务外包企业争取国家扶持出口型企业研发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等各种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外包企业上市融资,为企业搞好上市服务,不断增强服务外包企业开拓海内外资本市场的能力。发挥好工商业投资公司和工商业担保公司的作用,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的风险投入,积极为中小型服务外包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十)加大税收扶持力度。新创办的软件服务外包企业,享受国家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在高新区内辟建的研发、设计、创意等科技型服务外包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十一)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发展出口名牌,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或世界级名牌产品以及省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服务外包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标准。
(十二)支持企业拓展服务外包领域。积极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专项会展,大力开展国内外宣传、推介和招商活动。利用政府现有的海外资源,建立境外接包网络,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离岸外包,不断扩大国际市场占有份额。支持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劳务输出、工程承包、开拓国际应用服务市场等多种方式,扩大业务范围,增强国际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