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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州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4、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①各县市要制定兑现农牧民领证家庭一次性奖励2000元的具体实施方案,政策落实面和资金兑现率达自治区规定比例;②领取“两证”的城镇职工,退休后加发工资总额5%奖励金(或一次性奖励2000元)的落实面进一步提高。
  5、要加大对县乡服务站建设的投入,县乡服务站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营利性、公益性、财政全额拨款的服务机构,属于国家公益性事业的基本投入,由各县市财政予以保障。
  各县市要把县乡级服务站的基本建设和基本装备投入,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建立起国家投入和地方投入相结合的投入机制。使县乡服务站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规定,规范服务站内部结构和科室布局,改善县乡服务站的工作用房,把服务站办成“环境优美、技术优良、管理优秀、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育龄群众之家。
  (二)加强县乡服务站建设的领导
  加强县乡服务站的建设领导,要将县乡服务站建设纳入当地社会总体规划之中,逐步健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大众保健相互配合的社会保健网络。各县市计生局与服务站关系要理顺,实行政事分开,明确服务机构的法人资格,明确产权关系,确立独立经营服务主体地位,在事业单位性质不变,政府补助不减的基础上,实行计划生育服务目标管理责任制,站长负责制,人员聘用制、绩效工资制。县市级计生局配备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分管主任,县乡服务站站长必须由医学专业学历,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开拓精神的优秀人才担任。各县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县乡服务站的建设,不得随意合并或撤消县乡服务站,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转让、出租、承包或变相承包县乡服务站及其科室。
  (三)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搞好服务”的要求,加快人事制度改革,调整、充实干部队伍,实行全员竞聘上岗,以岗定人,绩效挂钩,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人才培养、使用、引进、公开考试考核机制,面向社会招聘高级技术人才、建立核心竞争能力。
  合理配置县乡服务站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总人口数量以及服务半径合理配置。县级站原则上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护士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60%以上,并有1-2名高级技术职称的学科带头人,专业结构按医45%、护25%、药10%、技20%比例掌握;中心服务站原则上不低于6人,其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护士50%以上,医学技术人员应占70%;乡级服务站原则上不低于4人,技术人员应占75%以上,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B超、检验和药管人员凭专业合格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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