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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边疆文化长廊2006年至2010年建设规划》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边疆文化长廊2006年至2010年建设规划》的通知
(伊州政办[2006]5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伊犁河新区管委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边疆文化长廊2006年至2010年建设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边疆文化长廊2006年至2010年建设规划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施“文化兴边”有计划、有组织地搞好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全面提高自治州文化建设水平,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丝绸之路边疆文化长廊2005年至2010年建设规划》要求,结合自治州实际,特制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边疆文化长廊2006年至2010年建设规划》。
  一、指导方针
  2006年至2010年,自治州边疆文化长廊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建设全局,以实施“文化兴边”战略,创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总体发展目标,结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伊犁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构建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中心,以农牧区和城市社区为重点,以有关部门联手共建为主要形式,以“长廊”工程为龙头,带动各项文化工程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基本文化阵地、基本文化队伍、基本文化活动内容、基本文化活动方式的“四基”建设,形成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发展和繁荣具有时代特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文化,推进州直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建设范围
  2006年至2010年,州直边疆文化长廊工程的建设范围是:伊犁州直八县二市,132个乡镇(街道),747个村,3个开放边境口岸及境内的海关、农场、中小学、公路管理、边防团(连、站)的军营、哨所、武警和兵团团场等在内的州、县、乡、村四级文化网络。依托现代交通网络连接城乡文化设施网点,形成文化设施配套,文艺活动比较丰富,民族文化特色浓郁,社会效益不断提高的“廊”形边疆文化带。
  三、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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