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州直2005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市的决定
(伊州政发[2006]8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伊犁河新区管委会:
2005年,州直属各县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广泛动员各族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积极探索新时期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组织形式,不断扩大投资渠道,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深入开展“天山杯”竞赛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极大地改善了农牧业生产及农牧民生活条件,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县市。
根据2005年初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签订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内容,经自治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领导小组考核评比,州人民政府决定对以下县市进行表彰和奖励。
一等奖:伊宁县(奖金2万元)
二等奖:新源县(奖金1.5万元)
三等奖:特克斯县(奖金1万元)
工程质量优秀奖:昭苏县(奖金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