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规划长远,又要制定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实施步骤,把握全面、重点推进。从2006年开始,经过5年的努力,基本达到以下目标:
--缓解我省企业、行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短缺的局面,技能人才总量有较大增加,人才素质全面提高,基本形成数量比较充足、结构比较合理、整体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通过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各类高、中、初级技能人才梯次发展,到2010年,使高级工达到技术工人总数的25%,技师、高级技师达到2-3%。(分地区、分年度计划见附件1)。
--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工作改革有新的进展,积极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环境,劳动力市场在技能人才市场配置方面的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视职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有新的提高。
--职业技能教育得到较好发展,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不断加强。企业技术工人要普遍接受规范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技能人才开发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深入实施“三年三千新技师”培养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在机械、化工、有色金属、农畜特色产品加工等制造业、服务业及有关行业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中,实施“三年三千新技师”(包括技师、高级技师和其他高等级职业资格人才)培养计划,缓解我省企业、行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短缺的局面,并以此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各类高、中、初级技能人才梯次发展。
企业是高技能人才开发工作的主体。要充分依靠企业根据实际需要举办或与各类学校联合举办职业技术培训,强化自主培训功能,创新高技能人才培训机制,通过岗位培训、技能提升、科技攻关、技术比武、名师带徒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促进岗位成才,并引领和扶持中小企业开展技能人才的培养。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开展行业人力资源调查预测、制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技能培训、参与职业技能鉴定、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等工作,形成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开发的新格局。
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的作用,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行校企联合,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在确保中级技工培训水平的基础上,提高办学档次,加快高级技工的培养。为新型工业化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大力组织开展和推动企业职工、职业院校师生和社会各方面人员参加的职业技能竞赛及相应的技术竞赛活动;各类企业和企业集团要广泛开展技术练兵比武、技术创新等活动,注重在不同行业和职业领域中发现和选拔具有高超技艺、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激励职工自觉钻研业务技能,提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