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通报制度
一要及时总结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农资监管信息的收集、统计、整理、分析和报送等工作,逐步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要按照我厅及省农业执法总队的有关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打假工作总结,做好全年、半年、春季和秋冬季行动等阶段性以及种子、农药、兽药等专项性工作总结。设区市农业执法支队要及时做好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各设区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的农资监管工作,要对本区域的农资打假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我厅将结合重要农事季节,围绕市场检查、监督抽查、督办案件查处、信息统计公布等内容,适时组织对各设区市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检查、督查。
三要建立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农资监管工作通报制度。今年我厅将以文件形式,在系统内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监管不力、案件隐瞒不报等情形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出台监管制度,理顺监管体制
为了适应农资监管工作的新形势,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农业部出台了《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根据要求,我厅将出台细化的农资监管工作制度,把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案件举报与受理、案件报告、案件查处与联动、案件督办、信息统计与公布、绩效考核评价、监管责任等工作制度化,明确省、市、县三级农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各机构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分工与责任,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健全完善由农业主管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的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全省农资监管指挥系统,凝聚全省农业执法力量,规范农资监管工作。
四、重大行动安排
(一)组织召开全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拟于2006年2月份在福州召开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部署大会,部署全年农资打假工作。
(二)组织召开农资打假扶优协作研讨会和农业执法技能研讨协作会。拟于上半年召开农资打假扶优协作研讨会活动,下半年召开农业执法技能研讨协作会。
(三)组织开展三项行动。集中执法力量,组织开展全省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全省秋冬季农资打假促增收专项行动和毒鼠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