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的通知
(闽农执法[2006]49号)
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局:
春耕生产是全年农业生产开好局的关键,目前全省各地已陆续进入春耕备耕时期,农资产品步入销售、使用旺季。为营造农村放心农资消费环境,为今年农业生产有个好的开局保驾护航,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确保春季农业生产安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目标的实现,我厅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专项行动
一年之计在于春,各级农业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季节观念,充分认识抓好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抓好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加强对春耕备耕期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把领导精力和执法力量集中到春耕生产上来,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协调行动。要认真研究分析本辖区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春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二、集中执法力量,狠抓市场巡查
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调动执法力量,切实保证人员、措施和经费的到位,确保春耕备耕期间农资市场监管顺利开展。一是要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制度,认真梳理本地区春季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档案,根据不同的经营主体和市场类型,制定相应的巡查方法和周期,组织开展市场巡查工作。二是要下移监管重心,加强对终端农资销售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乡、村一级农资市场开展拉网式检查,阻击假冒伪劣农资下乡进村。三是要依法认真开展“五查”行动,即:一查农资商品经营主体,看是否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二查产品标签,看标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完整规范;三查产品证号,看产品是否取得并标注登记、审定、检疫,批准证号是否真实;四查进货渠道,看货源能否满足供应,渠道是否正当;五查管理制度,看进货检验制度、质量保证制度、经营档案是否完备,有无经营劣质或过期失效农资。四是要积极配合春季农业中心工作,开展肥料、兽用生物制品等执法检查活动,为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