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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的通知

  (4)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和统计人员情况。各县人民政府稳定和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和统计人员配备情况。
  6.积极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1)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情况。各县人民政府是否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纳入当地国企改革总盘子;划开老帐,实现当期盈利;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国有粮食企业职工身份置换情况。
  (2)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和分流富余人员统一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和再就业规划情况。各县人民政府是否将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和分流富余人员统一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和再就业规划情况。
  (3)各县人民政府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的资金扶持力度。各县人民政府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的资金扶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做强做大做优情况。
  (4)解决“老帐”、“老人”问题情况。各县人民政府是否按照国家、省、州规定,妥善解决“老帐”、“老人”问题。
  (二)对州级部门的考核
  1.州政府办公室。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情况。
  2.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措施;制定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粮食品种的结构调整;按照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流通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情况。
  3.州财政局。粮食风险资金足额到位,安排好对农民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的资金,确保真正补到种粮农民等工作情况。
  4.州农业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抓好全州粮食生产工作,确保粮食稳定发展等工作情况。
  5.州粮食局。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健全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强行业指导和粮食统计;做好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依法管理、监督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督查粮食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粮食仓储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等情况,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等工作情况。
  6.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查处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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