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浙水河〔2006〕2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局、财政局:
为做好2005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考核工作,根据《浙江省万里清水河道建设考核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列入《浙江省2005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计划》(浙水河〔2005〕3号),以及《关于同意临安等县(市、区)2005年万里清水河道建设计划调整的通知》(浙水河〔2005〕16号)的河道建设项目。
二、考核要求
按《浙江省万里清水河道建设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认真如实填写好有关考核表,要求用文字说明的必须用文字说明,要求用数字说明的必须用数字说明。所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并装订成册或按目录装袋以备核查、抽查。
三、考核时间
2006年1月至3月为各县(市、区)和市本级自查阶段,3月底将自查材料报市水利局,市本级自查材料直接报省水利厅;4月由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组织核查,并与4月底把核查材料报省水利厅。5月由省水利厅、财政厅组织人员对各地市本级建设项目进行核查及对县(市、区)的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