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实施
(一)由省厅将本次建立省级垦造耕地项目储备库任务下达给全省各个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单位具体负责辖区内省级垦造耕地储备项目的野外调查、分析评估、项目编制和项目储备库建立等任务。
(二)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将辖区内垦造耕地项目储备库的资料和统计结果汇总上报,省级汇总项目组对资料、数据进行具体的核实和分析评估,最终确定省级垦造耕地储备项目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情况。
六、工作程序
(一)组织准备
为保质保量完成省级垦造耕地项目储备库建立工作,由省厅成立以分管厅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耕保处、计财处、规划处、地籍处、利用处、省土地勘测规划院、省土地整理中心等有关领导。同时建立由责任心强、有较高技术水平的业务骨干组成的省级汇总项目组。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辖区内省级垦造耕地储备项目建库的具体技术工作,包括内外业工作、成果的编制、项目入库、汇总上报等。
(二)技术准备
1、收集资料
收集土地更新调查成果中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栅格影像数据库、专项调查资料以及坡度级图或DEM数据。拟收集的其他资料有:相关的各种规划资料,各市、县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资料,拟开发复垦耕地的地块资料,与调查评价有关气候、地质、地貌、土壤、水文、农业、林业、渔业、海岸带综合调查与海岸带功能区划以及社会经济、土地利用、水产养殖、水利、交通等方面的图件和资料。
2、制定建立垦造耕地项目储备库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本实施方案,各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整个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组织技术队伍进行技术培训
为加快工作进度,统一技术标准,省厅将统一组织县(市、区)国土资源局1-2名技术骨干参加业务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技术人员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掌握技术要领和方法。
(三)要充分利用已有资料,按时上报垦造耕地项目储备库
要充分利用土地更新调查成果,收集各种有关资料,为减少垦造耕地项目储备库项目工作量,加快工作进程,提高成果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按时上报垦造耕地项目储备库数据。
(四)全面开展阶段工作过程
1、内业预判。根据土地更新调查建立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利用县级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信息系统汇总出图斑净面积≥5亩的滩涂、废弃园地、荒草地、苇地、盐碱地、沼泽地、裸土地和≥3亩的废弃压占破坏地、塌陷地、自然灾害损毁地等图斑以及单个图斑面积≥0.5亩的可复垦农村居民点, 在县级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初步的标绘,并确定外业调查的区域和路线。
本次垦造耕地储备项目调查与以往的待开发的未利用土地以及农业后备土地资源调查内容有所不同,不包括撂荒的荒山荒地及中、低产田地等。
2、外业调查。将内业预判结果输出作为外业调查底图,到实地复核或补充调查,在外业调查底图上核实和标绘符合耕地后备资源图斑上图标准的废弃园地图斑、可复垦农村居民点图斑、荒草地图斑、滩涂图斑、废弃压占破坏地图斑等可开发复垦的耕地后备资源图斑,并在耕地后备资源外业调查表(见附表一)中填写图斑的坐落、面积、类型、自然坡度、土壤质地、灌溉水源、水分条件、地质地貌、交通状况、环境影响等情况,为图斑所在区域的可开发复垦评估分析提供依据。
3、评估分析。根据外业调查情况,利用坡度级图或DEM数据或原有图斑的坡度级别,对照与调查评价有关的气候、地质、地貌、土壤、水文、农业、林业、渔业、社会经济、土地利用、水产养殖、水利、交通以及海岸带综合调查与海岸带功能区规划等相关的图件和资料,对外业调查的耕地后备资源图斑进行分析评估,对在海岸带功能区划、已批准的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案中已经明确列为风景旅游、城市建设、水利、工业等非农业用途或因开发复垦会引发自然生态灾害而被禁止开发利用的区域,坡度在25°以上的区域,灌溉困难的区域,交通严重不便等区域,垦造后造成小流域水土严重流失的区域不列入本次省级垦造耕地项目储备库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