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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安徽北大科技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安徽北大科技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六政秘[2006]4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安徽北大科技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六国土资〔2005〕212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研究,同意收回安徽北大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33589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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