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抓好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的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签、假商标印制品;围绕粮、肉、蔬菜、瓜果、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多的食品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门店等开展重点场所和落实经营者自律制度的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十一”、中秋、元旦、春节和夏季、秋冬季开展节日食品和季节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以解决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
3.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私屠滥宰窝点,对屡禁不止、长期违法屠宰、严重危害社会的窝点要重点查处、彻底摧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屠宰及肉品市场秩序。加快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布局调整。认真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五)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1.继续推进“
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
2.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2006年8月底前,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3.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加大对学校、建筑工地、单位集体食堂、小餐饮店等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农村家宴和农家乐管理机制,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和食源性疾病的流行蔓延。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
(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制度,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发挥食品安全牵头部门作用,整合现有监管资源,构建信息交流平台,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品种和环节,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规范各部门信息发布程序,推进乳制品和蔬菜的信息发布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