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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关于认真抓好2006年春节黄金周工作及今冬明春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关于认真抓好2006年春节黄金周工作及今冬明春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

  目前已进入冬季,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和旅游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和旅游黄金周,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05]7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的紧急通知》(陕政办明电[2005]39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前后几项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05]79号),切实做好2006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及今冬明春全省旅游安全工作,圆满完成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任务,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通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省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旅质管字[2005]220号)的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明确旅游安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研究落实旅游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春节黄金周和今冬明春旅游工作的平稳运行。

  (一)突出重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旅游安全。做好元旦、春节和今冬明春旅游安全工作要突出以下四个重点:一是要针对举办大型旅游文化活动、节庆活动和新旅游景区景点的开放,杜绝拥挤、踩踏伤亡事故的发生。举办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必须坚持按程序审批,做好安全预案,并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岗位。要特别注意抓好元旦、春节和正月十五元宵节等节庆时段,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旅游安全工作,万万不可粗心大意。二是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和雨雪路滑等情况,切实防止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旅游交通管理,旅游汽车公司、旅游索道、渡口和游船等客运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搞好车辆、游船和其他交通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旅游车船等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严禁司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严禁超载和开快车。要特别注意雨雪天、道路冰冻状况和山岳型景区的安全行车,杜绝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旅行社租用车辆,必须选择信誉好,并经公安交警部门审验合格,交通部门进行客运资格认定的旅游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签订有关合同,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三是防火防爆。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饭店、旅游餐馆、旅游文化娱乐活动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要提高警惕,防止爆炸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四是防止食物中毒。旅游饭店、酒店和餐馆等要加强食品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不发生问题。五是做好预防爱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和旅游者的卫生水平和健康水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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