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严厉查处商业零售企业虚假打折、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的违法行为,查处以回购包销产品为诱饵推销种子种苗、加工器械等坑农害农商业欺诈行为,打击中介组织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的违法行为。
(四)以打击商标侵权为重点,继续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行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大对商标侵权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加强案件移送工作。
2、认真做好涉外商标的保护工作,学习研究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依法保护中外注册商标专用权。
3、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重点查处非法印制和销售侵权假冒商标标识的行为,查处以企业名称侵犯驰名商标权益的案件,打击“傍名牌”的歪风,维护企业商标权益。
(五)以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制止行业垄断,切实维护公平竞争。
1、继续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整治力度,坚决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2、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的行为,查处对商品质量作误导性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继续开展查处重大不正当竞争案件专项执法行动。
3、加强对行业垄断的整治,严厉查处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行为。积极运用行政建议或行政告诫等方式,努力制止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行为。
(六)以“红盾护农”为重点,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1、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全面推行和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种子留样备查、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继续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2、加大对禽类市场的监管力度,制定完善市场防控禽流感应急预案,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的监管,实行禽类产品市场准入和“挂牌经营”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禽流感疫苗等违法行为。
3、继续加强粮食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倒卖陈化粮和霉烂变质粮食的违法行为。严格棉花资格认证,查处非法收购、加工棉花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二手车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拼装组装汽车的违法行为。继续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劣油品的违法行为。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整顿规范娱乐服务场所、商业网点和餐饮业,认真清理企业名称和商标、广告用语中的不良文化现象,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开展禁毒、反假币、反洗钱等工作。
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主要措施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