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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以食品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2、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3、以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为重点,加强节日食品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4、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定,强化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五个到位”:即工商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
  5、切实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强化商品质量监测,做好农副食品快速检测试点工作,实施规范的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加强食品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全面推进12315网络进社区、进村镇、进市场、进商家。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建材、汽车配件、化妆品、家用电器、电子通讯产品等涉及国计民生和消费安全的重点商品,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行为。
  (三)以打击传销为重点,严厉查处商业欺诈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1、认真贯彻执行《禁止传销条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传销活动多发区、易发区等重点地区的巡查,特别是强化对出租房屋的监控,继续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
  2、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和直销活动的监管,切实规范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督促检查直销企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重点关注直销员的招募、培训、计酬等关键环节,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3、继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对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媒介单位的监管,落实广告监测、广告信用、违法广告公告、违法广告主体退出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重要商品广告市场专项整治。
  4、加强对买卖、加工承揽、旅游、重要生产资料等合同的行政监管,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实施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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