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晋环办发字[2006]第3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和局办公大楼值班工作,保证春节期间公务正常运转及办公大楼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按照职责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布置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做到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绝不允许有离岗、脱岗现象,做到防火、防盗、防事故、防失密。
二、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安全保卫检查,对重要部位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监测中心站、环科院负责本单位办公楼及宿舍区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四、辐射环境监督站负责放射性废物库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五、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办公楼、北大街、小东门、文庙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节日期间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一把手外出要向局长报告,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副职外出要向分管局长报告。
七、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节前教育工作,做好安排,抓好落实。
八、1月29日-2月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9日、30日、31日为法定假日,将1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日(星期五),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