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日用消费品3·15专项打假行动的紧急通知

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日用消费品3·15专项打假行动的紧急通知
(并质技监发〔2006〕16号)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
  根据国家总局、省质监局要求和安排,立即开展美白祛斑化妆品、白酒、芝麻油3种产品的打假集中统一行动。具体要求:
  一、行动截止时间为3月7日,检查重点是小企业、小作坊白酒生产企业甲醇超标问题。
  二、各局(分局)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小型白酒企业、芝麻油小作坊的产品全部抽样,并送省食品质量检验中心检验。
  三、对群众有反映和举报的美白祛斑化妆品(美容美发店),应即时进行检查,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需要检查中低档市场、商店(美容美发店),追根溯源的,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取得支持,并注重发挥当地打假办设在质监部门这一组织优势,必要时可采取买样检测,务必追查生产源头。
  四、在专项打假行动中,凡已确认存在问题的产品,要立即封存,绝不允许将产品流向社会。同时,责令生产企业强制收回已售出的产品,并按法律从重查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