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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按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主动探索,创新工作。各地要及时发现、了解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主动探索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方法和途径,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不断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深入开展。

  (四)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附件2:
2007年吉林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化烟花爆竹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规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使伤亡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稳中有降,建立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实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任务

  (一)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活动。

  (二)对现有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单位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业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三)开展违规使用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协助质监部门建立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机制。

  (四)全面推进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对工房、储存库房和工艺流程依照《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劳动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治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实现本质安全。

  (五)开展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六)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回头看”检查,督导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和“三超一改”( 超范围、超药量、超定员、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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