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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吉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吉安委办字[2007]7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长白山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巩固我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实现我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现将《2007年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2007年吉林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年度工作安排,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1.2007年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2007年吉林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7年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化工园区和小化工厂的规范和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深入开展液氨、液氯等使用、储存企业的整治,加强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隐患治理和反“三违”活动的开展,全面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素质和安全防御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化工园区和小化工企业清理整顿。

  对化工园区和小化工企业不符合安全产条件和落后工艺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督促周边安全距离不足化工企业的搬迁进程,对不符合规划化工园区进行清理。继续开展中小化工企业防止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污染排放措施落实工作。

  (二)深入开展液氨、液氯等使用、储存企业的整治工作。

  在近几年液氨、液氯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液氨、液氯使用、储存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和存在重大危险隐患的企业,必须停业进行整改,并建立液氨、液氯等使用、储存企业数据库,加强日常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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