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特别是“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制定和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培养培训工作,市拨出专项资金支持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到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达100%,专任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达到3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70%以上。积极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技术院校担任专、兼职专业教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突出职业教育特点,改进职业技术院校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办法。鼓励职业技术院校的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在职攻读相关专业学位和进行专业实践考察,鼓励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通过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社会化考试或职业技能鉴定成为“双师型”教师,对获得相应资格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并在评聘职务时予以优先。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三)创新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
适应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与结构,重点办好面向我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专业,增强其适应性。建立和完善企业与行业积极参与、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要全面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业余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模式。积极组织不考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把职业技术院校办成向社会开放的多功能教育培训中心。同时,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需要,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满足求学者就业、创业、转岗、更新知识、增强技能等多种需求。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科技、经贸、农业等部门与各镇(区)要通力协作,2006-2010年切实组织实施好中山市技能人才培养“2553”计划,保障全市技能人才数量和质量快速提高。
(四)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衔接。
建立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鼓励职业技术学院与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协作)办学,避免重复学习,优化培养过程。逐步提高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进入职业技术学院继续学习深造的比例,适当增加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接受本科教育的比例,适度发展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
五、健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