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建设局关于虹桥路6号二期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建设局关于虹桥路6号二期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苏价房地字[2006]1号)


苏州市佳晨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虹桥路6号二期11#、12#商品房价格报告收悉。依据《苏州市商品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苏府办〔2003〕95号)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开发的虹桥路6号二期11#、12#商品房住宅,建筑面积6209.88平方米,核定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6610.93元,销售价格可在核定的基准价格上浮5%内执行,下浮不限。

  另自行车库套内面积(墙轴线到轴线部位)591.122平方米,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1800元。

  二、单位(套)商品房的楼层、朝向差价由你公司自行确定,商品房楼层、朝向差价总额的代数和为零。

  三、商品房销售严格实行“一价清”制度,不得在房价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