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渔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各县(区)要积极开展渔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利用现有的测绘成果和海洋渔业及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调查成果,逐步建立包含岛屿岸线、海域界线、海洋环境、海洋资源、土地资源、基本农田、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水利设施、气象资料、土壤环境、地力状况、农民承包地管理等内容的渔农业地理信息数据库,为发展高效生态渔农业、“精准渔农业”提供全面、系统、权威的信息资源,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六)抓好培训教育。加强培训教育是推进渔农业信息化的重要环节。各地要把渔农业信息化培训列入“渔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渔农村信息员的发展对象重点是:乡村渔农业技术人员、渔农村经纪人、种养销大户、村组干部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渔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中从事信息服务的人员。通过远程培训、现场教学等方式,普及渔农业信息化知识,使培训对象掌握信息采集和发布等基本技能,达到会收集、会分析、会传播信息的要求。到2008年底,每个渔农村社区(村)都有1名以上经过专业培训的渔农村信息员,全市发展渔农村信息员800名以上。
(七)拓展渔农业信息技术应用领域。有条件的县(区)要积极探索建立“精准渔农业”信息系统、作物生长模拟管理系统、洪涝地质灾害预警系统、森林火灾远程监控系统、海洋渔船安全救助系统、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预警系统等,力争在“智能渔农业”、“精准渔农业”、防汛抗灾、森林防火、动植物疫病防疫、渔船安全管理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
四、进一步加强对渔农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推进渔农业信息化作为渔农业渔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进一步加强对渔农村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将成立舟山市渔农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明确渔农业信息化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工作目标,并抓好检查、考核。
(二)大力扶持,增加投入。各级政府要对渔农业信息化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充分整合优化现有资源,根据需要增加财政投入,重点保证信息应用推广、信息化培训、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系统维护等方面的资金。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建立稳定、长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