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工业经济的行业管理,制订工业经济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运。
(六)组织发展循环经济,负责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参与管理全市能源、原材料等重大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的行政管理和有序用电。
(七)宏观指导和规范工业企业行为;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工作;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负责市政府重点扶持的优势企业、企业集团和骨干企业的规划和培育;培育、扶持重点骨干企业上市,指导企业直接融资;指导全市工业企业集体资产的管理;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八)研究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利用外资嫁接项目、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推动全市工业化;指导企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推动企业信息化;组织企业创名牌、培育著名商标;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环保产业的产品(设备)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指导管理煤炭市场;指导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指导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负责全市典当拍卖行业的监督管理;协调全市茧丝绸工作。
(九)组织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市企业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引进。
(十)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省经贸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经济委员会设12个职能处室和1个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和党委日常工作;制定考核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责任制;督查党委会、委务会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财务、信访、重要会务、行政后勤、保卫人武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市直有关企业及委属事业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企业党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指导市区企业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负责机关公务员的录用、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培训;负责委属单位的人员调配;管理工业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评聘;负责市区工业企业离休干部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