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2006〕2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金华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月10日
金华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华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05〕17号)精神,金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更名为金华市经济委员会,为主管全市工业经济和协调经济运行的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培育重点骨干企业上市职能。
2、原市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医药行业管理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1、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2、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成品油市场管理、报废汽车回收证发放管理职能。
3、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和指导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经济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负责重要生产要素的协调,提出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贯彻实施国家、省产业政策,制订全市工业产业政策、产业布局方案和产业准入目录;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负责培育支柱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联系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相关社会中介组织。
(三)制订工业经济综合性行政措施的草案和意见,经上级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牵头组织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四)制订全市工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指导全市重大工业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技改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的融资工作;组织全市内资的招商引资;研究提出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和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生产企业境外来料加工和装配业务;协调外贸货运和工业经济的重要会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