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绍兴市区经济综合优胜企业考核和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

  2、有关规费减免优惠。对当年被评上优胜的企业,次年度实施的生产性投资项目,其城市设施配套等收费享受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优惠政策。
  (二)对优胜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奖励
  工业:1-5名奖2万元;6-10名奖1万元;11-16名奖5000元。
  服务业:1-5名奖2万元;6-10名奖1万元;11-16名奖5000元(其中:烟草、石油等特殊行业的优胜企业,1-5名奖5万元;6-10名奖3万元;11-16名奖1万元)。
  外向型:1-5名奖1万元;6-10名奖5000元。
  五、几点要求
  (一)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治安事件及严重拖欠职工工资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亏损企业不参加考评。
  (三)评优企业当年实际上缴国家税收绝对额必须在150万元以上(旅游类除外)。
  (四)评优企业不论在表彰前或表彰后,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取消荣誉,取消享受的奖励政策,并公开曝光。

  附件:
  2006年市区综合优胜企业考核实施细则(工业类)


┌────────┬───────────────────────────────┐
│  项  目   │         标           准         │
├────────┼───────────────────────────────┤
│一、销售收入  │每完成5000万元得1分(上限100分)                │
│        ├───────────────────────────────┤
│        │比上年每增1%计1分(上限50分),每减1%,扣1.5分(下限50分)    │
├────────┼───────────────────────────────┤
│二、实现利润  │每完成400万元得1分(上限100分)                 │
│        ├───────────────────────────────┤
│        │比上年每增1%计1分(上限50分),每减1%,扣1.5分(下限50分)    │
├────────┼───────────────────────────────┤
│三、实缴税金  │完成上年基数内每100万元得3分(上限200分)            │
│        ├───────────────────────────────┤
│        │比上年每增1%计2分(上限100分),每减1%,扣3分(下限100分)    │
├────────┼───────────────────────────────┤
│四、技改投入  │每500万元,计1分                       │
├────────┼───────────────────────────────┤
│五、万元销售耗电│与市区当年规模以上工业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每降低3%加1分,每提高2│
│        │%扣1分                            │
├────────┼───────────────────────────────┤
│六、附加分   │技术中心:获得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
│        ├───────────────────────────────┤
│        │名牌产品:获得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
│        ├───────────────────────────────┤
│        │专  利:授权专利每只加0.2分,发明专利每只另加1分       │
│        ├───────────────────────────────┤
│        │绿色企业:通过省以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加2分           │
└────────┴───────────────────────────────┘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