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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解决看病难问题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08年全市农村居民基本做到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镇,中心镇卫生院可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解决农村“看病难”问题。
  (一)扩大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2006年,全市在籍常驻农民参合率达到70%以上,2007年达到85%以上,2008年力争达到100%。
  (二)继续改造薄弱乡镇卫生院,到2009年全市薄弱乡镇卫生院全部改造完成。
  (三)加强中心镇卫生院建设,到2008年全市18间中心镇卫生院全部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并具有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2006年主要做好规划、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
  (四)加强农村卫生站建设,原则上每村设1个卫生站。全市1039个行政村中,需新建站284个,改建519个(指医务用房面积不足40平方米)。2006年完成95%,其余在2007年完成。
  二、责任单位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资金安排
  2006年到2008年,市财政总共需安排资金7771.8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一)农村合作医疗方面。2006年到2008年共需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项资金4845万元。
  1.农村合作医疗引导资金4437万元。市财政补助参合农民每人每年10元,如果分别按每年的参合率70%、85%、100%计算,3年中参合农民将分别达到121.8万人、147.9万人、174万人,3年分别需财政引导资金1218万元、1479万元、1740万元。
  2.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每年100万元,共300万元,用于补充县级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扶持农村特困人口参加合作医疗、救助患重大疾病的农民群众和调节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运作风险。
  3.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每年30万元,共90万元。
  4.农村合作医疗网络信息化建设配套经费18万元。全市共需购置电脑和打印机共100套,按每套7000元计算,需投入70万元。省财政已决定解决50%,市、县(区)财政分别分担25%。
  (二)薄弱乡镇卫生院改造方面。市财政安排薄弱卫生院改造资金每年300万元。
  (三)中心镇卫生院建设方面。18间中心镇卫生院按二级医院标准建设,其建设资金由所在县(区)、镇及卫生院共同筹措解决。
  (四)农村卫生站建设方面。按每村补助1名村医生,平均每人每月补助541.9元(其中435个困难行政村的村医生补助600元,其余604个行政村的村医生补助500元)计算,全市1039个行政村每月需补助56.3万元,市财政每年需安排村医生补助675.6万元。农村卫生站建设资金由所在的县、镇、村共同筹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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