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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市委办发〔2006〕6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
  《惠州市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实施方案》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我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请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2月15日

惠州市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实施方案
(2006年2月15日)

  一、目标任务
  各县(区)政府按照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救济范围,做到应保尽保。2006年,重点解决全市农村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惠东县、龙门县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05元、100元提高到125元。“五保”供养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和动态管理要求,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建立低保标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合理调整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
  二、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资金安排
  (一)2006年低保和五保救济规模。据统计,2005年全市低保救济对象15174户40234人(其中城镇2558户8101人,农村12616户32133人),低保率(低保对象占户籍人口的比例)1.4%。全年发放低保金1901.82万元(其中城镇539.95万元,农村1361.87万元)。预计2006年低保线调整后,全市的低保对象将增加到18703户49620人(其中城镇2626户8211人,农村16077户41409人),同比增长23.4%,年需低保金将比上年增加817.9万元,达到2719.72万元,其中城镇低保金636.2万元,农村低保金2083.52万元。按照三级分担比例计算,2719.72万元低保金中,市级财政负担355.66万元,县级财政负担1153.95万元。另外,全年需配套低保对象医疗救助金1141.7万元。2005年全市纳入五保供养的有7424人,预计2006年全市五保供养对象将增至7500人,年需供养经费1618.3万元。以上三项合计,全市2006年低保和五保救济支出总额为5479.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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