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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抓百村促千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

  6、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增添新活力。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切实加强农业招商引资,扎实做好项目的编制、论证,整合包装一批生态基地、资源加工、城镇建设等项目,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和宽松的环境,引导外地大企业、大财团、大资本进入农村各个领域,培育一批大龙头,建设一批大基地,发展一批大产业,全面繁荣农村经济。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大力拓展长三角市场,努力把黄山农产品打出去,推向国内外市场。
  7、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新支撑。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新安江等流域的综合治理,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月潭水库水利枢纽工程。强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切实抓好“四大灌区”及水利灌溉设施配套挖潜,大力清理整修当家塘、陈井和沟渠,搞好蓄水池等水源工程建设,发展节水灌溉,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继续推进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力争“十一五”末,全市90%以上农民用上卫生安全自来水。加快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加大“三线一流域”生态走廊建设力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林产工业。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力争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村村通油路。
  8、抓好发展规划编制,建设新村镇。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立即着手村镇规划和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全市所有镇要依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村镇规划标准》,聘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尽快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编制规划的要完成规划的修编工作,有条件的要完成详细规划。100个示范村要在2006年上半年以前、其他村要在2007年完成发展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的编制要通盘考虑农业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和传统文化生态,尊重民意,突出特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注重保护历史文脉,体现徽风徽韵,不搞千篇一律。村庄建设一定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城郊周围村镇,可以结合重点建设工程,鼓励规划建设社区型农民新村,鼓励农民向新区集中,农民向居民转变,努力打造一批具有黄山特色的样板村。公路沿线、景区周围经济基础较好的村镇,要按照“路畅、山绿、镇兴、民富”的要求,从村容村貌整治入手,重点加强村庄道路、农田水利、公共设施建设,打造一批规划有序、环境整洁、景观生态、村风文明的示范村和旅游文化村。偏远山区的村镇,根据其地理位置、生产条件、村风民情等情况,合理规划,分类指导,打造一批生态村、科技村、沼气村。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一批移民新村,逐步把深山区、高山区的农民移下来。
  9、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全面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农村基层管理新体制、农村公共产品供应新机制、“三农”社会化服务新体系,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推行“公司+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行之有效的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六大主导产业市级行业协会,培育10-15个经济实力强、服务功能齐全、辐射带动万户以上农民的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农资供应体系、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和致富带头人,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向规模集中,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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