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建设各方市场主体和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加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
河北省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的学习宣传,加强建设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对房地产市场中的违规开发以及建筑市场中的违反建设基本程序、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有关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等进行重点治理整顿,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大对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提高施工企业和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治理商业贿赂结合起来,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
8、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要大力开展城市房屋拆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学法律、讲权利、尽义务、明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9、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建设局系统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依法治理规划,确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探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要结合依法治理的不断深入,提出制订、修改建设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我市建设法规体系。局系统执法机构要始终坚持学法、执法、用法相结合,把行政执法的过程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
10、组织开展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市建设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职责,以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行业为重点,大力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村镇、进企业、进市场、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和公共场所等主题活动,要把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贯穿“五五”普法的全过程,使之成为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各县(市)建设局要将“法律八进”活动纳入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考核目标。